幼儿园责任状,让教师负全责

教委近期让所有幼儿园老师签一个幼儿园责任状,内容幼儿园自己从网上找,我们幼儿园写的是,教师是第一责任人,而却早中晚饭,上下楼梯出现事故都是老师负责,我认为日过在幼儿园出事故应该都是幼儿园负责的啊,为什么都推到老师身上,有的 同事签了,我没有签,我是不是签完之后就有法律效应了啊,要真是出事故就得我负法律责任啊,另外教师只是看护责任啊,我应该签吗
匿名用户    2010-06-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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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出现意外事故,荒掏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幼儿园负责。对于家长法抽布,他们只能向幼儿园索取赔偿,与教师无关。但对于幼儿园内部,幼儿园可能会追究教师责任,因此你们所签的责任书是对内部责任有一定关系的。 根据具体情况,若教师因重大果实导致学生出现意外的,教师要承担一定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惑脚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我们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璩晨菲_ani1   2010-06-2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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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是职务行为 2,幼儿发生事故,监护人起诉幼儿园 3,职工只有在有重大过失和故意给单位造成损失,才承担赔偿责任 4,对外关系上,无论你是否签,都是有幼儿园承担责任;内部关系上,你签了,单位向你追偿就有了借口 5,个人认为,单位加重职工义务的行为无效,所以即使发生事故,只要教师没有重大过失和故意...,就不用赔 6,签了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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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又夏_fJ8n    2010-06-17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