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个月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请求律师给予帮助,我已怀孕三个月

我想尽快解决
匿名用户    2007-09-2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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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几位误辉径导楼主,怀孕期间男方府局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是被限制的,女方则不受影响。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坚持离婚,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编裁讼,由于你们结婚时间不长,感情尚不深,离婚应该不会太难。

匿名用户   2007-09-2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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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感情不和为什么还结婚啊?那不是害苦了自己吗?会不会慢慢就好了,现在处于磨练时期!一辈子路还长,不要动不动就离婚,你要想想孩子,不想他在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吧?

匿名用户    2007-09-28 13:52

怀孕女可提离婚要求的

匿名用户    2007-09-28 10:35

你是真的不想跟你老公过了,就不能要孩子,到时候苦的是孩子!

匿名用户    2007-09-27 19:47

怀孕更不准离婚。

匿名用户    2007-09-2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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