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

我怀孕5个月了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用人单位应如何赔偿我,劳动法第几条有规定?
匿名用户    2012-12-30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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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破过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务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柿剑惠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匿名用户   2012-12-3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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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那么你就无法取得赔偿。因为这不是企业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你的合同。懂没??

匿名用户    2012-12-30 19:2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每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的经济补偿金,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祝福!

悟锦诗_tOGC    2012-12-30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