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效期限至12年7月 单位于10年12月进入法院破产程序,11年6月则要法律终结

单位为应付破产,早先另外成立新法人,并且单位早己经以新法人名义运作了,本人并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11年6月,法院宣布旧单位破产,我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我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匿名用户    2011-05-0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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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韩又青_TOys   2011-05-0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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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原单位已经破产了,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贺嘉悦_x8I5    2011-05-08 15:47

可以解除合同。

詹春柔    2011-05-08 10:46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匿名用户    2011-05-08 10:03

你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你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匿名用户    2011-05-0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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