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棍子打啦别人一下左胳膊就红啦能拘留吗、他让我赔偿他保胎费用合理吗、打她前我不知道他怀孕

他先找事我气急啦就用棍子打啦他一下左胳膊。没有打坏就红啦。后他用竹竿打我数下。警察让我赔偿他胞胎费用。不赔要拘留我十天,还罚款500元。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1-09-24 11:09    

推荐回答

1她也有过错,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公安机关也肯定考虑到了,所以让你陪得已经不是她得所有损失、 2你有损失不,能证明有的可以向公安反映 3不管是罚款还是拘留,这个是构不成犯罪,具体间叨岩的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去搁栋。话说可能公安这样是吓唬你让呢出钱。不然罚款拘留都要有一个处罚书或者拘留决定书,那貌辨上面会告诉你所有的救济方式

匿名用户   2011-09-24 12:0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孕妇不以你明知为前提,以结果论,所以你属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派出所要拘你十日罚五百,是从轻的,至于她要钱多,那没办法,你认可给,派出所可调解结案,否必拘留,之后她的药费上法院起诉,但法院不会支持她漫天要价,她要多少钱要的有合理合法的依据。

全部展开 收起
冠尔丝_GpOi    2011-09-24 11:59

殴打孕妇和60岁以上的人属于从重处罚的对象

匿名用户    2011-09-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