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工作,怀孕期间请保胎假,公司不批怎么办?

现在怀孕23周多,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开了两周的假条,第一次公司勉强批了,但说人手不够,让我在公司多帮忙了一周,也就是我第一次只休了一周时间,现在我想继续休,但领导以缺人手为由,不批,我也直接就没去上班了。我在网上也搜了相关问题,好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就不给发工资了,甚至保险也不给交了,我怕这样一来,我们公司也会这样。工资不发么,也就不和他们理论了,可保险如果不给我交的话,我领生育金的时候,不就审核不通过了么?生育金还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吧?如果因为他们不给我交保险而导致我领不了生育金,那么这笔生育金,他们需要赔偿么? 各位大师给指点迷津啊!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14-03-3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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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请假有确劣虏实的需要,医院开具有相应的证明,公司应柴们锈该给你批假。对孕期内的妇女,稼队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只要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你发放工资并缴纳保险。

匿名用户   2014-03-3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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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只能自认倒霉,等到孩子生好再继续找工作。这是没有办法的,法律条文在实际情况中 很多时候是放屁的,你可能去跟公司劳动仲裁么?

匿名用户    2014-03-3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