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0月经成都武候区人民法院;裁决我与前妻离婚生效 法院判决前妻补我十八万五干元;至今

匿名用户    2013-11-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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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补偿你的期限是到什么时候?你是否申请了执行?

匿名用户    2013-11-1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