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2011年2月份登记结婚的,婚后我们去办准生证还检查了身体证实未怀孕

但是之后准生证一直没办下来。在10月份我怀孕了,然后我咨询居委会什么时候能把准生证办下来,他们让我再查一次体,查出来我已经怀孕了,然后要罚款1000元,我这是头胎,我不明白我是正常婚后头一胎,怎么也要被罚,真的有这项规定吗?
匿名用户    2012-01-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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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哪的?如果是山东的,只要男的满22周岁,女的满20周岁,即使不办理结婚登记,只要在孩子出生后60天以内补办结婚登记,就不需要罚款。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说实话,没地方反映,只有靠自己坚决不交,省计生委信访科的电话你打通了里边全是杂音,一点都听不见说话,其他的信访部门不受理,目前我知絮柿道的就只有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在省计生委上线的时候可以解决一点事情,我的晚婚晚育奖励,还有我嫂子不到23周岁生小孩,计生部门收的1500卖钱(其实只要女的够20周岁就可以生小孩了),都是打这个节目的电话要回来的。不过如果你自己够坚决,也是可以自己解决一夕苦们些问题的,我结婚后也没有办准证(准确的说应该是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民政登记后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去办育龄妇女服务手册时它们要求查体,新县还要求签一个自愿查体的协议,我们就没交钱,也没查,在我的坚决要求下把《育龄妇女服务手册》发给媳妇了,后来办理准生证(就是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时他们说没查体,不给办,我就没办,后来生完孩子,我们还在医院,计生的人就找到我的父母,要罚我一万多块钱,并且暗示如果送点礼,可以少罚点,我父亲还打电话埋怨我不早点查体办准生证,我坚决不交,但是没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孩子住院的钱不能用新农合报销,我就天天去找他们,总算在生完孩子后第十几天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补发给我了,这中间费了很多周折,还有亲人的埋怨,但是我们应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多亏了有网络,我才了解了一婚玻点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知识。

红如曼_gd1q   2012-01-0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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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怀孕你去办什么准生证啊~

匿名用户    2012-01-11 10:57

首先,他们这样做,是想问你们要点钱过年,你们检查的时候肯定是有一些检查的单据在,你可以拿着这个去和他们说,如果他们还这样,那你就去你们的市政府啊之类的单位去举报,相信总会有人管的!

匿名用户    2012-01-09 12:06

这还真有意思,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一个问题,我特地去街道了解了下,准生证的有效期好像只有几个月,如果在不确定孩子能不能生下来,怎么去办理准生证,再者说了,如果没有怀孕,为什么要去办理准生证,,这些人可真有意思,我不相信还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了。

匿名用户    2012-01-07 11:37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个别地方哪些计生办的人没事找事做就是这样子的, 而像你的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有些地方是怀上小孩了还给准生证,就是在小孩未出生产拿就可以了,个别地方是拿了准生证才能怀孕。

合才捷_peDC    2012-01-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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