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女友分手了!但是她怀孕了!她是否可以告我强奸罪
匿名用户 2010-07-0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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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自愿的,就不存在强奸了。除非她未满十四周岁啦。 不过,你知道她有缠缠了,不想怎么解决,而是想这个,是不成熟耗训且不对的。 作为男人,虽然你们分手了,但也要找她拿掉这个孩子,这个是责任。 毕竟与你有关的。其中的费用,如果可以的话,建议还是由你来出。 当然如果她不好协商,你的麻烦可能就大点了,孩子你是需要抚养的,负责他一半的生活费。 既然分手,且没什么感情挎蔑蔑了,建议还是去正规大医院拿掉吧。 维持原来的答案,想办法拿掉小孩吧。他本不该属于你们两个。而且你们两个的感情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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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已成年并且是自愿的话,不算强暴,她也不能告你什么的。当然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是自愿的,那就难说了。如果生下来的话当然是共同抚养咯。
强奸罪肯定是成立不了的,但是要是她真把孩子生下来了,你是要抚养的,建议你做好她的思想工作,不想要的话,早点去做手术,早做受罪也小。不过,既然你们都分手了,她也不傻,肯定不会生下来的。
(1)只要在做爱时是双方自愿的,那么无论后来是反悔或者什么,在法律上都不能判定你是强奸罪。 (2)她怀孕了,如果孩子确实是你的,如果你确实地明白地表明你不愿她把孩子生下来,即你还没有心理准备来做个父亲,那么她如果强行把孩子生下来,责任就要她来负担。 在这一点上,你要明白地表达出你不想做父亲这一点态度...
强奸是要讲求证据的,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你曾经强暴过她,那她为什么那时不来,都怀孕了才来!至于孩子如果生下来,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孩子的抚养权。以后你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了,孩子事是就只有你可以决定。你不需要给她赡养费,因为她不是你的法定妻子。但是如果她没有生的话,那么你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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