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怀孕现已8个月,男方要求分手和打掉孩子,我若要生下来或打掉各能得到什么补偿?

注:男方虽移民香港但还未拿到香港永久身份证。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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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八个月了 还想打啊 孩子都成形啦 不能这么做啊 还是想想孩子吧 你们就没有和好的机会了劣糕吗 还是这个男人不负责人 孩子都碗它貌这么大了 哪能说打就打 孩子是葵兵无辜的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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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八个月是不能人流的,只能引产。未婚,是无法得到补偿的。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19

8个月还流什么啊。。。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16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 具体还得质询律师啊。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14

你婚都没接,你没有任何赔偿的。 走法律途径是没有依据的,只有叫男方补偿~~

匿名用户    2013-02-20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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