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当月未缴纳社保,第二个月怀孕了,生育险不能报销怎么办?

我媳妇做通信行业从09年一直缴纳社保,2011公司要求代理商转厂家,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3年使用期6个月。但4月份社保转入新公司未给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公司已扣除。5月份的交上了,但是5月份查出怀孕了。咨询了济南社保办说只要断一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险了。 我媳妇给公司说了,公司说一定把4月份的补交上,但是济南市社保办的说只要断交就不能补交了。 现在有几个问题 1.由于工作性质现在公司威胁说如果不完成任务就裁人。 2.是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就因该缴纳社会保险,不分是不是在试用期 3.4月份社保如果补交不上,生育险不能报销费用该谁承担 4.如果遭公司辞退,怎么维权?
匿名用户    2014-07-1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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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孕妇不能辞退的,除非孕妇本人要求辞职; 2、签劳动合同当月必须缴纳社保,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工作时限内的; 3、补不上,而且又不能报销的话,肯定要让单位承担,你当地社保局说的没错,断了不能补交(这点应该全国都一样的规定); 关键是全国各地生育报销规定不一致(从生育前连续缴生育险6个月致12个月...不等),你要在当地社保局问清楚缴多久生育险才能报销生育款。如果是只缴6个月生育险就能报,且你媳妇产期超过10月份(10月31日后),就算4月份的生育未缴,只要5月开始缴了的,到时就能报销。如果是规定连续缴费1年(12个月),那就报不了了(就算你媳妇5月才怀上,到产期时也缴不了一年生育险) 4、看回复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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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新苗_m12J    2014-07-16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