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殴打学生和幼儿园老师殴打幼童根据情节轻重到底该怎么定罪 幼童不也是人嘛,教师殴打和人身伤害到

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新闻里只是撤职?
匿名用户    2016-12-02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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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学生或幼童致轻伤,才构成犯罪。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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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心语_gFM0    2016-12-02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