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合,两人分居后,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把6个多月的男孩儿做了引产手术 她和医院应该担什么样的法律?

匿名用户    2010-10-0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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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责任吧!女人的权利,感情都不合拿孩子来做什么究典减,一个女人愿意为一个男人生孩子要下多大决心,要很爱才会,她最脚都不幸福还生来干嘛,搞的更复杂耗行!既然不合没必要有过多的牵扯,对双方都不好,真的感情到位可以在生!

匿名用户   2010-10-04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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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这样是对谁都好的 这样的环境 对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 早点离开她 为自己找条活路吧。。 这世上怎么什么BT的人都有的。。。

匿名用户    2010-10-13 21:50

她有权这么做的。没有任何法律能制裁她。

匿名用户    2010-10-03 22:48

承担不了什么责任!只能是你没有照顾好你的老婆!你媳妇也许会有内心的谴责,医院没有!给钱就可以做引产!

匿名用户    2010-10-03 22:40

没有责任

匿名用户    2010-10-03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