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7个月还可以办理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可以在保险公司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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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前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商业生育保险,商业保险在生育这方面提供的保障险种,一般称为“母婴”类保险,主要就是提供保障女性分娩生命安全和可能的疾病威胁,还有提供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先天性疾病问题,一般多为一次性缴费,费用也不高,但针对性很强! 你可以考虑“民生人寿--母婴安康疾病保险 ” (孕妇及征锅吊新生儿同保) 【投保条件】 主被保险人:20周岁至45周岁处于妊娠期间且妊娠满二十八周,已领取准孕证或者准生证且身体健康的孕(产)妇,均可作为主被保险人。 连带被保险人:怀孕满二十八周的主被保险人本次分娩的新生儿作为连带被保险人。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每份保险金额10000元;保险费为50元。 【保险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主被保险人在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分娩或治疗,因妊娠并发症或医疗意外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主被保险人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而导致胎儿身故,或胎儿(新生儿)自主被保险人怀孕28周起至出生42天止,因先天性疾病身故,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被保险人产妇慰问金,保险责任终止。 3、主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内分娩或治疗,因妊娠并发症或医疗意外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向主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4、主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保险金的累暖尺计给付以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限,若在给付身故保险金前已发生残疾保险金给付,则给付身故保险金时亲躬应扣除已发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的总数。 5、连带被保险人出生后至其1周岁期间,因先天性疾病以及医疗意外导致新生儿残疾的,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 6、连带被保险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同约定的连带被保险人保险金额,按实际连带被保险人数均分给付。 【保险期间】 主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次分娩后42日止; 连带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自其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后一周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