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试用期员工,怀孕了辞职带着验尿的单子厂里不给批,非要看B超单子,法律里有这一条吗

匿名用户    2016-01-11 23:18    

满意回答

当事人是公司的试用期员工,怀孕了辞搂截职带着验尿的单子厂里不给批,非要看B超单子,法律里没有强制规定,实际上当事人悼满征是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无需任何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以常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光映秋_dEI8   2016-01-13 15:2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正常离职;单位不受理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将离职报告邮递到公司办公室,三天后离职视为正常离职,公司没有权利扣劳动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6-01-11 23:45

匿名用户    2016-01-11 23:25

他们不让你辞职吗

匿名用户    2016-01-11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