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期间,预产期想请长事假三个月,请假期间工资和保险怎么算?

员工怀孕,预产期4月21号,按产假规定,产前假应该在4月6号休;现在她向单位申请,理由是想生个健康的宝宝,想现在开始请事假,现在请事假大概有四个月左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一些.因为是孕期,涉及到的事情比较复杂;这四个月公司也需要上保险吗?整个月事假应该是无薪的了.那保险怎么核算?如果这几个月和她约定不上社保,她可能会到产假结束以后以这个理由把公司给告了/.?请各位人事高手们支招
匿名用户    2013-07-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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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了假就是公司同意她休息,事假可以没有工资但是社保一定要上而且不能降基数的我问过劳动局的你们公司乡玻可以和她签协议,同意她请事假然后不给今沙堡待遇,保泳套险自己交到了休产假的时候再按产假休

匿名用户   2018-01-2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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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我们公司眼前也这种情况,那到底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呢,还是不发工资,自己给公司钱交社保呢

匿名用户    2013-07-10 14:48

请事假可以让她把这几月的保险个人部分自已交到公司财务,这样也不影响产检的报销及生育津贴的申领

匿名用户    2013-07-10 14:47

这个建议按病假操作,事假太长了,都能算矿工了。发北京最低工资的80%,社保按最低基数走吧。

匿名用户    2013-07-10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