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公司规定剖腹产休息4个月但公司申请生育津贴表上写着4.5月社保局也按4.5月发放请问0.5月钱归员工吗

休产期时,我们是按公司规定顺产115天,剖腹产120天休息的,期满后正常上班,而公司申请生育津贴审核表上写的是按4.5月发放生育津贴和工资,而这个我们并不知情,公司也没有告诉我们剖腹产可以休4.5月,现在他们把0.5的津贴扣下,理由是那半个月我们发了工资,但实际上,产期满后,我是正常上班有付出劳动,公司发放的工资,应该属于我用劳动换来的报酬,与我没有休0.5月毫无关系,请问那0.5月的生育津贴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归于我人个呢,谢谢?
匿名用户    2020-02-21 06:4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产假期内,劳动者正常上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迎劳动报酬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因当支付你劳动报酬。对于生育津贴只能归属于劳动者。

九建白_XVJL    2020-04-11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