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岁,十七岁怀孕了,然后跟男朋友结婚了,去年我们两个分手了,三岁女儿由我抚养
匿名用户 2012-04-1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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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首先要证明孩子是他的才能要求抚养费! 证明还是是慕厘他的方式有2种,一种是小孩子的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但是因为你是未婚先孕,估计上面没有父亲的近府惠名字! 如果没有,还有一种办法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这个时候法院会安排做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亲子鉴定的结果做出判贸躬决! 判决孩子是对方的,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另外,你去起诉的话,如果不知道他再哪里,就去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直接起诉,法院找不到的话,会公告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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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当时结婚没有办结婚证” 那……后来补办了吗? 如果没有补办,楼主所说的“结婚”其实是“同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楼主要去法院起诉,为子女讨要抚养费,当然成立! 但是,楼主找不到他,法院即使受理了楼主的起诉,那应该把传票送到哪呢? 要是找不到被告,法院也没辙。
当然成立 无论是什么情况,他孩子他就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