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才三个月,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不去应诉吗?

不知道男方是如何行贿了法院的受理人,竟然在女方分娩后不到三个月的时候起诉离婚了,而且法院的传票中清楚的写明小孩子出生的日期. 现在女方当然是伤心欲觉,但为了小孩子和自己的身体条件考虑并不想离婚,再过几天就是开庭日了,请问女方开庭日去应诉好还是不去应诉好?
匿名用户    2013-11-07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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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你可以去应诉并以此对抗。

籍幻巧_4OXe    2013-11-07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