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才三个月,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不去应诉吗?
匿名用户 2013-11-07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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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你可以去应诉并以此对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你可以去应诉并以此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