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入职,08年买保险,2010年十月怀孕待岗,一直到今年,现在公司以么有合适的岗位安排,让我待岗2个月

昨天打电话给说给我1个月的工资,让我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一下我怎么争取我的权益!!
母婴用户99850811    2011-09-0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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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资料不详细,合同条约如果你没有违约,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你可以去劳动局看看.需要把你的合同条约理解清楚,到时候说不过对方你反而吃亏.

匿名用户    2011-09-0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