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陆的,刚来海口府城不久,现在想让小孩在这就读公立小学,但由…

我是大陆的,刚来海口府城不久,现在想让小孩在这就读公立小学,但由于证件不全读不了,如果是找人帮忙就得要四五千,也只能上六小,但是我们经济困难没那么多钱也上不起。我想问下海口的朋友,如果在你们这比较偏远的小镇上的公立学校,没有那么的证件能不能就读?或者是少花一点钱,我现在很急,对这也不熟,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到我!谢谢!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8-0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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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六小 东至大路街路口沿朱云路段与红城湖路交叉路口以西;南至大路街、板桥路与龙昆路交叉路口以北;北至朱云路路口沿红城湖路段与板桥路路口交叉口以南。 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1日—5日; 学校调查摸底时间为8月6日—8月10日; 招生办审批时间为8月13日—20日; 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为8月21日—...24日;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范围内学生的确定: ①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原则上其居住时间要满一年(2011年7月31日以前入住); ②租房居住的应持有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落款时间应为2011年7月31日前)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生一户),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明年居住时间延长至两年); 2. 登记和录取办法: ①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以下材料到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和子女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第二、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第三、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②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以下材料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儿童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第三、《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第四、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第六、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第七、《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2号)的规定确认身份: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第五、《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④学校对申请登记的学生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符合条件的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录取学生名单。范围内学生录取名单和符合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录取名单,要造册上报招生办备案(市直属学校报市招生办,区属学校报区招生办);对于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学校,则由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协调解决;对于完成范围内招生任务仍有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可适当招收少量片区外的择校生或借读生,学校和市、区招生部门要严格核实,认真审查,在不超出班额控制人数的前提下,由招生部门集体讨论审批。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名单造册报招生办备案,并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招生学校负责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农村镇中小学 1. 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科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2. 农村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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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8-08 23:11

要户口、要学区。

匿名用户    2012-08-08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