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怀孕3个多月,2015,6月的时候合同到期,当时领导说不再与我续签,并派人事部主管跟我谈了赔

本人于怀孕3个多月,2015,6月的时候合同到期,当时领导说不再与我续签,并派人事部主管跟我谈了赔偿,说是3个月工资。当时我以怀孕为理由拒绝,人事部改口说公司没有不续签的意思,他们说会帮我解决。此事拖了一个月,期间我照常上班工作,今天人事部跟我说,决定续签至哺乳期结束,但是我要换岗位,待岗,就是没什么事情做晾在那边,让你很尴尬(此前也有过这种换岗导致员工无办法辞职)让全公司员工都知道公司不要你了晾你在这边,但是薪资不变。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拒绝换岗吗?如果不能拒绝不续签的话,是不是一分赔偿都没有呢
匿名用户    2015-07-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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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孕期劳动合同期满的,无需续签,劳动合吉吉脑同勒劣顺延至哺乳期满。 女职工孕期工间急作岗位不适应的,用人单位应当调整到合适岗位。待岗按原工资支付并不违法。

资凡之   2015-07-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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