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期异地离婚的财产分割

我和男方2009年九月登记结婚,后因男方不检点破坏了夫妻感情,现在想离婚。我们是同省的,但不在一个市。我们刚刚分居半个月。现在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还不到一个月。 我想问 关于孕期的孕妇营养费应该想男方索要吗? 孩子出生后他答应给抚养费,我可不可以让他一次性付清十八年的抚养费?因为他是本来就离过婚,还有个女儿已经五岁了,我认为他不适合带着孩子生活,所以我想保留抚养权,并可以保证终生不嫁。 我们登记到现在已经七个多月了,我们的婚后财产能平均吗? 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
匿名用户    2010-04-1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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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支持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关于财产 你们登记之日起以后的收入和购进的财务都属于共同财产 只要垃玻你能拿到证据 存进他丰梨妈妈户头的钱 也算是你们的 就这个问减蛋堡题之外我奉劝你几句 难道这个孩子你还想要吗 还终身不嫁 你还是想清楚 再做决定吧

郦米琪_XBHf   2010-04-1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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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后奉劝楼主现在肚子还不大早点打掉,为了这样的男人生孩子还要终身不嫁不值得,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自己爱的人而对方也爱你,却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而阻扰了你们,你认为还值得吗?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的。趁早想清楚了。个人意见!关于财产方面,在结婚登记后的收入都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存在他妈妈户头这个也是可...以去银行查的,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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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4-19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