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未婚同居四年,现在我怀孕了,他却提出和我分手,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已?

他强迫我去把孩子做掉,在这之前我们已约好年底结婚,我想这种情况我们肯定是不能结婚,我也看清了他的无耻,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让他承担应负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07-09-1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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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清楚现在有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你最好不要跟他交往了,分手吧。揭瓦这太不香堡件负责舞航啦。

匿名用户   2007-09-15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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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他

匿名用户    2007-09-17 08:26

不会有什么法律手段的,把孩子打掉吧,以后找个好男人过日子,早认清面目对你来说是个好事

匿名用户    2007-09-15 16:54

这种男人最看不起的!~ 如果你喜欢小孩子就把他生下来吧!~不过一定会嘈别人的闲话

匿名用户    2007-09-15 16:24

没有办法,只能对你表示同情,因为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能说明他的品质差,没有责任感!天底下这样的很多,只是不幸你碰到了,你觉得法律会因为他的品质差而惩罚他么?

匿名用户    2007-09-1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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