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离婚 现有一岁俩个月的宝宝,由于和孩子他爸爸感情不合,他经常喝酒发酒疯打我,我怀孕的时候也经常打

我刚离婚 现有一岁俩个月的宝宝,由于和孩子他爸爸感情不合 ,他经常喝酒发酒疯打我,我怀孕的时候也经常打我,他妈妈每次都帮他儿子骂我,我怀身大肚的他妈妈说他儿子有什么还要找我的麻烦,从不关心我,现在离婚了孩子判给他的,小孩一直是我在带现在离开我,我真的好舍不得孩子,孩子的奶奶又不让我看小孩,还教孩子不要叫我说她没妈妈,我现在最想把孩子的抚养权改过来,但是我没工作不知道起诉能不能把孩子改判过来~!孩子的奶奶有乙肝,希望大家看了后帮我出出注意好吗?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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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谭小清你好 我在盐城市 很多父母都遇到过,我刚离婚 现有一岁俩个月的宝宝,由于和孩子他爸爸感情不合 ,他经常喝酒发酒疯打我,我怀孕的时候也经常矗

匿名用户    2012-05-25 16:49

我想帮你,可惜我没这个能力

匿名用户    2012-05-21 10:58

现在的时间就是抓紧找份工作。 法律是不讲人情的。 哪方有利与孩子, 孩子就会判给哪方 那个男人没工作, 他妈妈又有乙肝 这是完全可以判给你的, 可你必须要有工作。

匿名用户    2012-05-07 10:58

想要孩子,你也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养活这个孩子。

匿名用户    2012-05-07 10:02

你可以看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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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0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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