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请假劳动法有相关规定吗

洛和正_FsOi    2015-05-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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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纺且泳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尺射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 增加30天(30天并非固定假期,具体天数会因各地不扬崇同而有所差异,甚至可能没有晚育产假)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望采纳。

邸咏志_Tl59   2015-05-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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