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一个星期的旷工会被开除吗?

匿名用户    2010-11-1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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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老板好不好说话,正常是要被开除。

匿名用户   2010-11-17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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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确定是违纪了,并且公司能够出具你违纪的证据,那么无论你是怀孕还是在哺乳期,企业都是有权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开除这个词在规范语录中已经消失,只是平时大家口头谈论)。千万不要认为只要在三期内企业就不能解除(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 其次,旷工一星期会不会被开除,重点还是要找出...你公司针对这一条行为的处理意见是什么,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了旷工一周(或者不足一周)就可以解除,同时,企业有你未工作的证据(如未打卡或未申请休假之类的),而你自己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举证,那么企业的解除行为,法律是会支持,也就是说仲裁也可能是企业赢。 第三,上一条说的处理意见,应该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部分,是明文规定的,比如可能叫做《员工行为准则》或者叫《奖惩条例》或者其他类似的名称。既然是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就应该是公开发布过的,如果你入职的时候还没有这些东西,或者后续有了但是没有通过合法的方式发布,那么这一项制度,首先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条所说的内容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 以前学习过不少劳动纠纷的案例,关于企业因为没有合法制定、发布规章制度而输掉官司的,也不在少数,所以,最重要的原则还是要“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里说的“合法”,一是指解除的依据合法(即第三条所说的),二是指解除的方式、流程合法(即第二条所说)。 再多说一句,如果企业制度中只说明要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提及严重到什么程度可以不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企业就必须依法支付你补偿金,如果明确写清不付,而这个制度也是合法发布了的,那么企业就可以不付,这一点还需要你自己判断。如果该付而没付或少付,你照样可以提起仲裁,这种情况,法律会支持企业的解除决定,但是不会支持他不付补偿金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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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01 13:55

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周末练习诗歌朗诵,是为了突击排演吧,急着要用的? 如果能身体力行,就顺顺领导吧,诗朗诵不是很累。有时候领导气急败坏是因为他感到自己缺乏管理能力了 。。。 离生产还有一个多月了,领导不至于要求到你临盆吧,再要求加班,就拒绝吧! 补充: 是不是领导已经给予旷工处理了? 和他...好好沟通一下啊,何必和他这么较真呢,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你去哪里维护了“合法权益”而改变的,按旷工算仅是不妥,不妥而已! 能当上人大代表就有他人大代表的道理,不要揪住他的小错不放,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如若他不能过而改之,依旧执迷不悟的话,也许,呵呵也许他就是晋灵公第二,妄为人民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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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波_z3Nz    2010-11-17 14:19

我是做人力资源的,帮你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确定是违纪了,并且公司能够出具你违纪的证据,那么无论你是怀孕还是在哺乳期,企业都是有权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开除这个词在规范语录中已经消失,只是平时大家口头谈论)。千万不要认为只要在三期内企业就不能解除(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 其次,旷工一星...期会不会被开除,重点还是要找出你公司针对这一条行为的处理意见是什么,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了旷工一周(或者不足一周)就可以解除,同时,企业有你未工作的证据(如未打卡或未申请休假之类的),而你自己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举证,那么企业的解除行为,法律是会支持,也就是说仲裁也可能是企业赢。 第三,上一条说的处理意见,应该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部分,是明文规定的,比如可能叫做《员工行为准则》或者叫《奖惩条例》或者其他类似的名称。既然是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就应该是公开发布过的,如果你入职的时候还没有这些东西,或者后续有了但是没有通过合法的方式发布,那么这一项制度,首先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条所说的内容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 以前学习过不少劳动纠纷的案例,关于企业因为没有合法制定、发布规章制度而输掉官司的,也不在少数,所以,最重要的原则还是要“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里说的“合法”,一是指解除的依据合法(即第三条所说的),二是指解除的方式、流程合法(即第二条所说)。 再多说一句,如果企业制度中只说明要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提及严重到什么程度可以不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企业就必须依法支付你补偿金,如果明确写清不付,而这个制度也是合法发布了的,那么企业就可以不付,这一点还需要你自己判断。如果该付而没付或少付,你照样可以提起仲裁,这种情况,法律会支持企业的解除决定,但是不会支持他不付补偿金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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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1-17 13:13

国家规定,各单位都不允许解顾孕妇,并且按规定给予产假

匿名用户    2010-11-1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