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今年23岁在我家住了一年意外怀孕2个月,但是我家经济条件不好 我要她打掉,她不放手,说还要告我
匿名用户 2011-04-2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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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郑大法律学院大二的一名学生!下面是我的解释,希望可以帮你!她告你是告不赢的。你并非侵犯她,只要她拿不出证据,并不构成侵犯罪!你们是你情我愿的。婚姻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明却规定,未成年人,婚前孕或在国外结婚,办理国外婚姻证书的不受我国婚姻法保护!向楼上所说,个人认为不可取!我这里有两种解释:其 一,女方角度与你的责任!孩子是你的,作掉了似乎不人道!但是、也就是其 二,你们之间是否还存在感情!做人要懂得殿后!不要因为她要告你,而毁了自己的一生!你认为你们梅瓦在一起你会不会忘记现在她咄之眨咄逼人的一幕!她如果真心爱你也就不会在你困难的时候拿4.5万来让你去付出!如果你们之间还有感情,你对她还有爱,那祝福你们!如果你以不在爱她,长痛不如短痛!说句不该说的,我认为她对你的不叫爱,你不值得你付出!而是对她父母的一种交代,在她心目中,她的父母远远超过了你的存在!不是吗?我不认为你娶她后会多幸福耻耻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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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起责任,房子先不管他,挣钱4、5万,你多花几年时间,你还怕挣不到吗?你们家难道没积蓄吗?
他告你? 那你就跟她吧现在你和大家说的话和她说一遍 看她怎么说? 如果,他说要结婚那你就结,反正她也是受罪 她要告你?对不起 法律有规定,她只要年龄大于14你都不算犯罪,让她去告吧
经济条件不好 最终还是要结婚的呀 ! 她连孩子都不愿意打掉要为你生下来 可见她是要跟定你了 , 再说了 住了一年多了 她对你家的情况一定是了解透了 , 事实摆在眼前 她就是跟你了 不管你是穷是富 , 这种女孩哪找去啊 兄弟 好好珍惜吧 ! 现在这个社会了 已经好少有能饿死人的了 只要自己努力点 生活...
。。。穷不能成为扼杀生命的借口,况且你们现在还没有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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