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休假

我想问一下,大连市产前休假15天是怎么规定的,这15天的产前假是必须在产前休的还是自愿的?哪条明文规定的,在什么网上可以看到、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6-0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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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慕尺规定. 其实国家并没有说不允许提前挤务休产假,这也不人道。 毕竟人有个体差异,有些貌乔源人可能会需要早点休息。 所以,你可以找医生开个需要休假的证明,相信你们单位不应该为难你的!! 其次,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满意请采纳。

匿名用户   2014-06-0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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