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新公司,试用期期间未给缴社保,导致生育险断保,生产时如何享受保障?

北京,外地户口,2012年8月-2013年2月旧公司连续缴纳生育险满7个月,跳槽新公司3月份入职后至今,未缴纳社保,理由是试用期期间不给缴纳社保,由于转岗新部门,试用期要到6月末结束,也就是7月份开始缴纳生育险,现已发现怀孕一个月,2014年1月生产时生育险也只连续缴纳7个月,到时如何享受生育险报销和生育津贴?
匿名用户    2013-05-0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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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应该缴纳社保,显然你们单位在试用期不缴纳,违法! 2、因单位原因造成员工不能缴纳社保的,造成的保险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3、如果单位给员工合法正常缴纳的,由社保生育基金依法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请参考!

匿名用户    2013-05-09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