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登记结婚生育第1胎,需要办准生证吗?

匿名用户    2015-10-2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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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为其发放一孩生育证明。 浙江地区要办理准生证,办准生证不要迁移户口。

甲新梅_dAsu    2015-10-20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