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幼儿园签订半年合同,半年内不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是否违反了2013年颁布的新劳动法?

请问在一所公立幼儿园工作,学校让我先签订半年合同,性质为正式老师。但是学校声称半年内不交五险一金,工资、奖金照常支付。这种情况是否违反了新劳动法。六个月的合同是否只能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之后,应该享有交纳五险一金的待遇???
Recas    2014-02-2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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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显然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要求单位补交

拱访烟_mCrd    2014-02-2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