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单位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我多少钱?

我合同到期时间是6月30日,但是我在5月30号签了单位解除合同的通知,但是我在6月中旬检查到已经怀孕了,给单位打电话单位说已经没有我的岗位了,最后单位和我协商说补偿我,可是应该补偿我多少钱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0-07-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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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菠沃劣,报祸 首先您必须告告脑诉我,你在工作单位多久? 这就关系到补偿的多少的问题。?

匿名用户   2010-07-0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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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期妇女合同期内不可以辞退。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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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锦诗_tOGC    2010-07-08 19:28

可以直接到劳动人事监察大队去申诉,企业是不能解聘你的。

匿名用户    2010-07-08 18:04

看你的日子,应该还在合同期内就怀孕了,单位如果解雇你,不光是赔偿这么简单的事,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雇,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打电话,祝你成功!!!

匿名用户    2010-07-08 17:43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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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梓楠_9vDN    2010-07-0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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