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2014年领证结婚,婚假没有请,宝宝预产期是4月7日,按照新政策有128天的产假和 5天婚假,共143天。可是出现了产假和暑假重合的情况。请问按照新政策,产假是不是可以顺延?如果没有顺延,似乎根本享受不到奖励假,还有可能比原政策休息得更短,我想这是违背新政策本意的吧!求解答! 匿名用户 2016-02-25 12:1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可以加长 匿名用户 2016-02-25 12:18 相关问题 事业单位幼儿教师婚假国家规定2014年底 预产期2月10号,一月16号才休产假回家,要坐四个小时动车,有点担心,怕早产,怎么办 男方年龄不合格,女方已怀孕,预产期刚好在男方年龄合格后几天如何才能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