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告知孕妇的B超结果是否犯反法律规定

现在很多孕妇及家人都渴望知道B超的结果,而且现在的大夫远远没有那么高的水平,并不能看出B超结果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也造成了很多的错误结论,也造成的很多悲剧的发生.对于这种事件,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匿名用户    2008-02-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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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告知B超结间乡厉果是违法的~这样构成了重男轻女的社会~很多教育落后的地方的家庭都是这样的~生女的仍生男的养~这样的搁安悲剧是随处可见~甚至还有要是第一个生的是女的的话就把女的绑在椅子上烧死 后面一个就可以生男的了这种邪说~所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告知B超结果违反法律清洁严重的可以判刑~其实大家都要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这个思想 这个社会菜究才会和谐~!

匿名用户   2008-02-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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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我国由来已久就有很大部分人有着重男轻女的旧观念,特别是在今天,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好。所以,很多人就会在怀孕早期要求B超医生做B超时,很准确的得出性别答案。这时若要男孩,B超结果是女孩,他们就会采取引产等方法终止妊娠,一是对妇女身体健康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伤,严重的还会引起不孕的严重后果...。二是以后男多女少的不平衡不好现象及后果。因此,就提出在做B超检查时,不允许给与性别提示。 至于是否是法律规定,还不好说。 还有一点要说及的是,有时会因为胎儿位置的原因探及不出准确性别也给受检者和亲属不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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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怜双    2008-02-19 12:08

妇产科的墙上都有贴着: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你可以去看看。

匿名用户    2008-02-19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