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一年半,同居三个月,双方性格不合,怀孕自然流产,男方出了医药费生活费,恢复后男方要求退婚退彩礼
匿名用户 2016-12-19 05:24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在法律上男方已经支付的医药费生活费,所以男方无需再给你赔偿(除非男方自愿给) 另外男方要求退彩礼,在法律上属于合法要求,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彩礼的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后面两种跟你没关系,因为是已离婚为前提的,你们还没结婚
在法律上男方已经支付的医药费生活费,所以男方无需再给你赔偿(除非男方自愿给) 另外男方要求退彩礼,在法律上属于合法要求,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彩礼的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后面两种跟你没关系,因为是已离婚为前提的,你们还没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