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没有证的幼儿园做了两年了,但我签了三年的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提出辞职,但老板说押金不退给

我在一个没有证的幼儿园做了两年了,但我签了三年的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提出辞职,但老板说押金不退给我,当初签完合同时,合同她全部拿走了,没有给一份我,她这样算不算犯法?
匿名用户    2016-06-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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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若哪一方怨否要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一万元违约金,还应当承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条款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也就是除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和竟业限制外,不得约定违约常厘抓金,因此,该条无效的合同约定行为,是无效的条款。 既然无效,你就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金费用。 对于造成套清的损失,你没有实际造成成,因此,你无须承担。 你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方文林   2016-06-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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