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孕妇想请假保胎,单位会准吗?劳动法没相关规定,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0-03-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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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叹抗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否抗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你有权要求单位调整你的工作; 二、如单饥训宝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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