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孕妇想请假保胎,单位会准吗?劳动法没相关规定,怎么办

我现在需搭公车上下班(早9时到下午5时,且时常有加班),另有一工种可选择,但需连续工作15天(每天早8时到下午6时,中途不得擅离),再休息15天。两工种的劳动强度都不算高,但作为一个高龄孕妇,且刚怀孕近两月的我来讲,精力和饮食方面都大打折扣。
匿名用户    2010-03-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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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叹抗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否抗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你有权要求单位调整你的工作; 二、如单饥训宝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0-03-1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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