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孕妇权益的相关法律

请问我在一家韩企橡胶厂工作一年,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保险,经医院检查已经怀孕,能否享受带薪休假?因橡胶有毒现在想请假,公司是否可以把我直接开除?如果不开除工资怎么算? 公司是否应与我马上签订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06-06-2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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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劳动关系以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上社会保险,社保属于强制保险,任何劳动者或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所谓的带薪休产假中的薪水是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劳动者怀孕休产假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任何工资或奖金的,是由社保基金进行支付。 当然,前提是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社保,才涉及支付薪水,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投保劳动保险。 #####劳动者没有义务告知与劳动合同无关的情况,如怀孕等,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怀孕作为前提,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前提是违反劳动法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不可能因此而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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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6-06-28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