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怀孕六个月了到上海泗泾去哪里做产前检查,需要什么证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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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籍的准妈妈怀孕后,孕周12周前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然后去指定的社区卫生中心建小卡。 外地户籍的准妈妈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1、现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写明初婚笼寸未育、敲单位公章)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两张1寸照片 办理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写《办理申请表》 2)带《申请表》及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一孩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就是“一孩生育服务证”,主要是针对流动人口,上海户籍孕产妇不需要办理。 以下三种情况办理准生证流程: 一、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 第一步:去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女方办理:流动人口生育证明;男方办理:初婚初育证明 所需证件: 1、双方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照片 第二步:带好材料去现居住地所属区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和《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即准生证) 所需证件: 1、双方户口簿 2、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女方一寸或两寸照片2张 5、流动人口生育证明 6、户籍地出具《生育服务证》或婚育情况证明(若双方都是外来人员,必须提供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7、外来人口居住证 二、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外地户口 与上述办理方法一致,男方不需要办理初婚初育证明。 三、生育抗裕录二胎 1、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需返回户籍地办理准生证 2、男方上海户口,女方外地户口。如符合生二胎政策,去男方户籍地所在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本(父母及孩子) 3)申请人双方结婚证 4)申请人若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协议书\判决书) 5)申请人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声明 6)申请人若再婚的提供初婚者的婚育情况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抹指: 1)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提供独生子女证。 2)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3)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4)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5)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6)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华侨证明。 3、双方都是上海户口:如符合生二胎政策,去女方户籍地所在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所需材料参照上述情况。 上海准生证办理所需时间: 流动人口在沪办理准生证仅限于第一孩,如果材料齐备可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到“一孩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而生育联系卡材料齐备最快可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