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名孕妇,单位要辞退我 但是现在就是说要我交接工作,也不给书面说明,也不说其他的,怎么办

我在应聘该工作时,简历中说我已怀孕,但实际没有,现在单位(日企)因为这个要辞退我,但是目前始终不给结果,到底怎么办,只是催我交接工作。有什么好的对策嘛?
匿名用户    2011-06-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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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劳动仲裁 他们会给你办法 去妇联也可以

赫白容_cC72   2011-06-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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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交接好 工作,每天继续上班打卡,让公司违法辞退您有经济补偿。您看看电视剧蜗居中海平 被辞退的一段,和公司斗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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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梓楠_9vDN    2011-06-29 15:56

深圳罗律师: 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否则不予交接。有疑问可加 841675632

匿名用户    2011-06-29 15:54

先录音录音找好证据再说.

匿名用户    2011-06-29 15:54

【女职工 三期 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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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灵安_I8S3    2011-06-29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