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懂法律的朋友们求助,哺乳期公司解散怎么补偿??

我们公司是中日合资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分公司,现在总公司宣布到2010年1月底解散我现在供职的北京分公司.本人在公司工作五年.目前正处于哺乳期.我的劳动合同也根据哺乳期顺延到2010年8月14日(哺乳期结束).现在这种情况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不太可能了.请问我能否按照本人去年月平均工资,依法能得到5个月(5年工龄)+8个月(哺乳期)的赔偿.如果可以的话请例举相关的”法律条文”.万分感谢. 另外哺乳期之前这几个月的保险公司是否也要补偿.
匿名用户    2010-01-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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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可以在百度搜下110,在出来的实瓦旧网站找律师了解一下,肿敲那里有很多律师做锈惑法律咨询。

匿名用户   2010-01-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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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公司为什么解散? 1、如果是公司进行战略性调整。 楼主完全可以申请法律许可的各种补偿,也就是得到哺乳期内的工资。 但楼主不可能得到5年的工龄补偿,因为公司没有和楼主解除合同。 2、如果是经营不善,频临倒闭。 那就不好说了,如果公司已经没有财力支付补偿,楼主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丑丹红_lskb    2010-01-14 16:1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撤销,可以预先支付工资到哺乳期满,视为哺乳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

莱灵安_I8S3    2010-01-13 16:5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哺乳期如果也有劳动关系存在,自然也要补偿。 哺乳期之前几个月请假吗?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三个月,这合法产假是带薪的,自然也应算在补偿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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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1-13 15:59

在哺乳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经济补偿金。

贺嘉悦_x8I5    2010-01-13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