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导购员,怀孕4个多月,今年头一年结婚,由于地方习俗需要拜回门礼,所以过年休的3天假肯定不够

我是一名导购员,怀孕4个多月,今年头一年结婚,由于地方习俗需要拜回门礼,所以过年休的3天假肯定不够用,必须要请假。所以一月份初就提前跟店长说了到时肯定要请假的,然后就上个月一月份30号晚上下班之前就跟店长讲明天开始请假,她当时口头同意了。也就没有请假条。(每次请假都不用写请假条的)。拜完年就赶紧(这个月5号)去上班,下班后店长电话通知我因过年没请假条不上班算旷工,被辞退了,明天不用去上班了,过俩天去填下离职单。请问,公司找个旷工的理由辞退孕妇合法吗?
画面丶定格在最美的年华    2014-02-0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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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是怀孕职工,单位是不能任意辞退你的,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已经辞退你了,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依据你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支付 3、你必须证明单位已经把你辞退了,如,停了社保,盖章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其他证明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而不是你主动辞职的 4、旷工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但是单位必须有此类规章制度,且需证明该制度员工知晓,并且是严重违反该制度,你作为孕妇,仅旷工几天,算不上是严重违反,不应当被辞退,单位将你辞退是违法的 5、建议你咨询律师,委托律师处理,该案子虽小,但涉及保护女职工权益,应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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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2-08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