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女方两次流产手术,女方要把孩子生下来,男方不让而去做的人流手术,后来,男方又找了新女朋友

男女同居后,女方两次流产手术 ,女方要把孩子生下来,男方不让而去做的人流手术,后来,男方又找了新女朋友而跟女方分手,这样男方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匿名用户    2013-03-13 12:32    

推荐回答

更要没有卜生锅法律满笼责任。因为你们是自愿同居并且发生性关系。如果你硬要他负什么责,只有你把孩子生下来去索金法院起诉男方应该付给孩子抚养费(前提要有亲子鉴定,但目前看来他都已经找了新欢,不可能配合你做亲子鉴定。),你起诉后就算起诉胜利,但男方拒绝付钱给你你也没有任何办法,法院也同样没有办法。结婚方面找伴侣,还是以人品和道德修养为主。

匿名用户   2013-03-13 12:41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男方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女方属于自愿行为,自作自受。

匿名用户    2013-03-13 14:17

这个女人傻啊 我和女朋友每次都带套 人流伤身体 那个伤近者伤自己 远者贻害后代 因为你不单单子宫受伤

匿名用户    2013-03-13 12:56

不用的!自愿同居,在两人都允许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不要受法律责任。我只能说,那个女的遇见没心没肺的男人了

匿名用户    2013-03-13 12:49

女的很傻,男方没有什么责任的。 再者,这样的男人,你能让他负什么责任???

匿名用户    2013-03-13 12:42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