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包头,丈夫户口在乌兰浩特,他没有单位,因此我从单位开了初婚未孕一孩生孕审批介绍信,已加…

我的户口在包头,丈夫户口在乌兰浩特,他没有单位,因此我从单位开了初婚未孕一孩生孕审批介绍信,已加盖了单位工会章,还有我们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他的户籍所在地领取准生证,那里计生办的说不行,需要我那份介绍信再加盖当地计生办的章,我问了单位开介绍信的同志说:不需要,我们单位一直都是这样按国家规定执行的,为什么到他们那里就不行了,难道国家政策分地区执行吗?这种情况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急!急!急!
匿名用户    2012-03-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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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计划生育扬荒政策不尽相同,丛震特别是在小细节的要求上,更是千差万别。 建议你:消消气,甭着急。还是按照乌兰浩特方面的规矩要求,在包头那份介绍信上再加盖上当地计生办的章。这样处理可以避免激化矛盾,方便今后给孩子办准孕证、准生证、筝且残上户口等等事情,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 供参考

寍寍   2012-03-1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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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计划生育政策不尽相同,特别是在小细节的要求上,更是千差万别。 建议你:按照乌兰浩特的要求进行办理,要想到一切不是针对你就行啦!

20022710334    2012-03-17 08:37

当地纪检委、检察院或者上级部门

匿名用户    2012-03-16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