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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劝退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的自动顺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脑孟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辨柿殊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典崭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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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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