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在南京办理的社保卡,我现在已经怀孕6个月,生育保险我能享用吗?
匿名用户 2011-07-04 11:35
推荐回答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敲阶患(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实辨;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大部分的地区女方只能享受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待遇,不能享受配偶(男方)的生育待遇。 建议:你现在已怀孕6个月,如果你在4月已缴渐做纳了社保,可以一直缴纳社保到你生产,这样你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的3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小孩出生时,女方在南京交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可以正常报销。当然现在建卡检查的费用可以直接刷卡报销的。 女方有工作,男方参加生育保险,也不能报销生育相关的费用。 提醒:办理市民卡的时间和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往往不一样,一般办卡要迟一些。 社保热线12333。
直接打当地社保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