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离婚第二天发现自己怀孕了,怎么办?

前夫身上的问题很多,我一直以为只要我自己努力付出,他就会为了我而改变的,但是事实证明很多东西都不可能改。 离婚的原因:1.酒驾,他酒瘾很大,30岁又是脂肪肝又是中度高血压,他家人溺爱,我一说酒驾违法,他爸就说他喝酒长大的,不喝酒就会生病。2.他的经济情况从来不给我知道,我一问他就说我管得太宽。结婚1年多他的收入我一分没看到。3.他家婚前首付了婚房,婚后男方还贷,房子写得是他爸名字,婚前答应婚后改为我和他的名字,但是1年多,多次提从来没有兑现过,最后干脆说这房子就是他们一家人的和我没任何关系。(结婚时我们家一份聘礼钱都没要,只有个求婚戒指就结婚了,蜜月还是女家出的钱)4.吵架我跑回娘家,他立刻在网上写自己未婚并公开征婚。我觉得他们家太虚伪了所以很坚决的离婚了,他们家要求我净身出户什么也不给就离,我就什么都没要,连结婚前他家送的唯一个首饰都还了也要离婚。但是离婚后第3天,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大家帮帮我,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一直想要孩子,一听说就说复婚,但是我觉得现在我什么都不靠他的时候他都能这样对我,如果复婚以后的日子太可怕了。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啊?
匿名用户    2013-08-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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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所以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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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用户526072992    2013-08-1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