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幼儿园上班,去年单位发了一笔国家给非编老师的补贴,我一共拿了1万多,扣了我个税1600多,可是

单位拿我的钱分两笔到我账户,一次是10月底打到账户6000,另外一次是11月初打到账上6000.那这样的话相当于单位可以把我个税的钱占位己有了,这样算不算是逃税呢?
匿名用户    2013-02-2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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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法律上,单位是税务代缴义务人,有代缴代扣义务。

匿名用户    2013-02-28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