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离婚后重组家庭 婚前各有一个孩子 抚养权都判给原配偶 现已经怀孕8个月 国家不允许大月份引产
匿名用户 2015-03-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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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再生一胎是完全合法的,故也不存在开除一说。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
你们的再生一胎是完全合法的,故也不存在开除一说。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